品牌傳播, 是企業的核心戰略也是超越營銷的不二法則。品牌傳播的最終目的就是要發揮創意的力量利用各種有效發聲點在市場上形成品牌聲浪,有聲浪就有話語權。傳播是品牌力塑造的主要途徑。品牌傳播是企業滿足消費者需要,培養消費者忠誠度的有效手段,是目前企業家們高擎的一面大旗。
作為動態的品牌傳播,其信息的聚合性,是由靜態品牌的信息聚合性所決定的。菲利普·科特勒所描述的品牌表層因素如名稱、圖案、色彩、包裝等,其信息含量尚是有限的,但“產品的特點”、“利益與服務的允諾”、“品牌認知”、“品牌聯想”等品牌深層次的因素,卻無疑聚合了豐富的信息。而它們構成了品牌傳播的信息源,也就決定了品牌傳播本身信息的聚合性。受眾的目標性
2.媒介
加拿大的傳播學家麥克盧漢有句名言,即“媒介即訊息”,也就是說,媒介技術往往決定著所傳播的訊息本身。如電視媒介傳播了超出報刊、廣播多得多的“訊息”,而網絡媒介又傳播了兼容所有媒介訊息的“訊息”。而在傳播技術正得到革命性變更的今天,新媒介的誕生與傳統媒介的新生,則共同打造出一個傳播媒介多元化的新格局。這為“品牌傳播”提供了機遇,也對媒介運用的多元化整合提出了新挑戰。
傳統的大眾傳播媒介,如報紙、雜志、電視、廣播、路牌、海報、DM、車體、燈箱等,在現代社會的受眾來說,依然魅力猶存;對它們的選擇組合本身就具有多元性。而新媒體的誕生,則使品牌傳播的媒介多元性更加突出。如此,品牌傳播在新舊媒介的選擇中,就有了多元性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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